2005-08-26
改革开放尤其是“九五”时期以来,北京教育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重大成就,进入了向现代化迈进的新阶段。但同时,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体制改革滞后,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不完全适应等问题日渐凸显。为充分发挥教育在北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特作如下决定。
一、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思路
1.从现在起到2010年是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北京教育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机遇期。教育改革与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牢固确立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2.到2010年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其标志为: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更加发达;高等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学习型城市初步形成;教育的学习服务能力、人才支持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初步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和教育体系。
3.为了实现北京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必须确立首都教育观念,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首都教育是与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的功能地位相匹配,与弘扬先进文化、建设“首善之区”的要求相适应,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集成区域教育资源为优势,以优质、协调、开放、创新为特色的教育。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必须坚持内涵发展、人才强教、资源统筹、开放创新的方针,使首都教育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教育体制改革,调整教育结构,推进教育创新
4.大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和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推动公办学校进行多种办学体制的改革试验。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可与社会力量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独立学院。积极推进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支持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5.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稳步推行聘用合同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进教师评价与考核办法。深化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逐步规范教师薪酬发放办法。加大财政投入,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的待遇,继续深化高等学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6.加快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便利群众的原则,启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校布局。结合“两轴两带多中心”新的城市空间布局规划,采取名校办分校等形式,在新建居住区、郊区规划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在市区要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完善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优化重组现有教育资源,形成支撑本市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若干个高校和职业学校群。
7.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建设。与国家教育部共同推进以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集成整合教育资源、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与知识创新、产学研合作、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建设学习型城市等为重点的改革试验,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步伐。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改革试验。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加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推进教育创新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支持。
三、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全体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8.义务教育是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要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加强市级政府的统筹和调控,促进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流动制度,实施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到2008年,全市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主要项目都要达到新的标准。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收费和划拨经费等方面做到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落实和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民族中小学建设。
9.努力办好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办好一批市级示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达到市颁合格标准基础上,全面纳入级类管理。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有特色的幼儿教育和早期教育指导方案。充分发挥示范高中在实施素质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拓展县镇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农村地区学龄人口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
10.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研究把握新时期学生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程,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小班教学实验,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渗透与整合,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鼓励学校和教师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将美育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校外教育活动。进一步改革考试评价内容和办法,建立更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
上一篇:首都教育2010发展纲要
下一篇: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